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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
2018-12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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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租赁: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、租赁物的选择,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件,提供给承租人使用,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。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,使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对租赁物取得占有、使用和受益的权利。"这是一种最典型的融资租赁方式。 经营租赁: 是一种与"融资租赁"相对应的租赁形式。准确地说是由出租人承担与租赁物相关的风险与收益的租赁形式。使用这种租赁方式的企业不以最终
直接租赁:
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、租赁物的选择,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件,提供给承租人使用,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。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,使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对租赁物取得占有、使用和受益的权利。"这是一种最典型的融资租赁方式。
经营租赁:
是一种与"融资租赁"相对应的租赁形式。准确地说是由出租人承担与租赁物相关的风险与收益的租赁形式。使用这种租赁方式的企业不以最终拥有租赁物为目的,在其财务报表中也不反映为固定资产。企业为了规避设备风险,或者需要表外融资,或需要利用一些税收政策,愿意采用经营租赁方式。
出售回租:
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,同时与出租人签订一份租赁合同,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。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租赁方式。这种方式有利于企业将现有资产变现,还可以用来筹措股本金、并购等用途的资金。
委托租赁:
委托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,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,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租赁业务。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,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,不承担风险。作为受托人和名义出租人的租赁公司主要承担承租人的调查与推荐、租赁项目的具体操作和租赁项目的长期跟踪管理等工作。这种投资方式为有钱或有闲置设备的客户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方式。
转租赁:
转租赁业务是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。在转租赁业务中,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,称为转租人。转租人向其他出租人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,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。租赁物品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。
转租赁可以发挥不同出租人的优势,分散风险,或利用不同地域和行业的税收政策。
杠杆租赁:
杠杆租赁基本上是减税租赁的一种形式。出租人投资租赁物总购买价20%-40%的资金,其余大部分资金以出租人的名义向银行借贷,购买租赁物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。出租人必需以租赁物作抵押并将有关权益转让给贷款人。
这种租赁方式结构比较复杂,但好处是出租人既可拥有租赁物所有权,又可享有如同租赁物完全投资的同等税收待遇,并将一部分减税优惠以降低租金的方式转让给承租人,从而使承租人可以获得比其他方式更低的融资成本。
杠杆租赁借喻于物理学上的杠杆原理,即通过一个支点,借助一个较长的力臂,只需用较小的力量就可举起较大的重物。杠杆租赁中,借贷部分即为杠杆,通过这一财务杠杆的作用,并充分利用出租人所在国的税收好处,可以使交易各方特别是出租人、承租人和贷款人获得比一般租赁更多的经济效益。杠杆租赁一般适合飞机租赁等金额较大的租赁项目。
分成租赁:
分成租赁是一种新的租赁形式,结合了投资的某些特点。租赁公司与承租人之间在确定租金水平时,不是以固定或者浮动的利率作为确定租金的依据,而是以租赁设备的生产量或企业与租赁设备相关的收益来确定租金。设备使用量大或企业与租赁设备相关的收益高,租金就高,反之则少。这种租赁方式的租金称为"或有租金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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